本网陕西讯(特邀记者 张磊 李亮)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不仅仅是一句简单的口号更是行车的安全底线为进一步警示广大驾驶员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延安交警现将9月份查处典型酒驾案例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鉴坚决杜绝违法行为
案例一:
2024年9月5日9时许,刘某某饮酒后驾驶陕UHT***,行至延川县G242国道895公里100米公路处时,被延川大队巡逻二队民警当场查获。经对驾驶人刘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66.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驾驶人刘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行为处以罚款壹仟元、暂扣驾驶证六个月、记12分的处罚。
案例二:
2024年09月01日00时25分许,周某某驾驶陕J5***B号小型轿车,由东向西行驶至延安市宝塔区红化隧道路口公路处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万花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检测,结果为3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给予周某某驾驶证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壹仟元的处罚。
案例三:
2024年9月11日,驾驶人马某某饮酒后驾驶陕 J56***号小型轿车,由东向西行驶至甘泉县G66包茂高速连接线7公里路段处时,被甘泉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2mg/100mL,驾驶人马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给予马某某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并处罚款壹仟元的处罚。
案例四:
2024年9月15日00时25分,候某某驾驶陕J5***1号小型轿车行驶至子长市瓦窑堡街道迎宾路处时被子长大队民警例行检查,经酒精检测仪检测,候某某的酒精含量为7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于侯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壹仟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记12分的处罚。
案例五:
2024年9月22日06时52分,屈某某驾驶陕JA***1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洛川县老庙街时,被洛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老庙中队执勤民警拦下检查。通过呼气式酒精仪对屈某军进行检测,其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41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于屈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壹仟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记12分的处罚。
严查不是为了惩罚而是为了保护酒后驾驶的成本再了解一下
2024年最新酒驾成本你承受不起
违法曝光和处罚不是目的
杜绝交通违法
保障群众安全出行
才是我们的心愿
责任编辑:袁亚东
本文内容转载自:晨报之声,原标题《陕西延安: 酒驾曝光|酒驾案例曝光,请勿以身试法!》,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原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消费建议,仅供读者参考。